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故員工因工死亡的,近親屬可獲得三項費用,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項費用標準如下:
【依據指引】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
一、居民收入情況
2018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5%。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長(以下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長)7.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長8.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6%。
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24336元,比上年增長8.6%,中位數是平均數的86.2%。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36413元,增長7.6%,是平均數的92.8%;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3066元,增長9.2%,是平均數的8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