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淄博市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應當按照統計部門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作為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工資收入認定標準。
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淄博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2021年淄博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1189元(淄博市2020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063元)。職工月平均工資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 職工最低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淄博市各區縣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或等于職工所在區縣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自由職業者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三、勞務派遣、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人員等應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14〕10號)、省住建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關于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范圍的通知》(魯建金字〔2017〕19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各單位應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人員等繳存住房公積金。
四、其他事項
(一)單位應在2021年7月1日至7月15日到繳存地住房公積金服務廳領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對賬單,并與職工進行核實對賬,職工簽字確認后,加蓋單位公章交回住房公積金服務廳。單位應在領取對賬單時,要同時核對完善繳存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專管員等信息。
(二)單位應及時通知本單位繳存職工核對本人繳存余額、繳存明細以及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可以通過淄博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網上服務廳、支付寶-公積金服務等多種方式獲取。
(三)已注冊單位網廳專管員的單位,可通過淄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http://zbzfgjj.cn/hfmiswt/login)在線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手續;未注冊單位網廳專管員的單位,單位經辦人持單位蓋章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廳辦理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手續。
(四) 住房公積金尚未繳至2021年6月份的單位,應在補齊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后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單位在調整本單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后,應將調整情況及時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
尊敬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群眾:
您好!
為更方便您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自2021年7月3日起,我單位在自建公積金服務廳實行“周末窗口”上班服務制度。現公告如下。
(一)“周末窗口”上班服務制度實行的方式
在市直分中心繼續實行周六上班服務制度。詳見《2021年第三季度周末窗口上班安排表》。
(二)“周末窗口”上班服務制度執行時間
按照《2021年度第三季度周末窗口上班安排表》日期執行,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周末窗口”辦理業務范圍
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材料預審。
為更好地為您提供服務,合理安排周六上班人員,節約人力資源,請您盡量通過提前預約形式辦理業務。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06月29日